|
|
|
|
美國加州65法案正式修訂對警告標識的相關規定發布日期:2018/7/30 10:31:41
2016年8月30日,美國加州環境監控危害評估辦公室批準通過了針對加州65法案條款6“清晰合理的警告信息”的修訂案。此次修訂廢止了加州65法案中標題27下的條款6,以兩個新的子條款取而代之。 修訂案規定“WARNING”左側必須顯示黑色感嘆號的等邊三角形象形圖,警告語內容中應體現至少一種有害物質名稱,還給出了On-product警告語。修訂案同時對不同消費品的警告語字體大小和張貼方式作出了詳細規定,還規定必須引導消費者前往加州65官方網站。同時修訂案還詳細的說明了制造商和零售商的相關責任。 新規將于2018年8月30日生效。在過渡期內,企業既可遵照新要求張貼警告標識,也可執行舊版警告標識要求。新舊警告語對比見下表:
美國加州65法案規定“產品含有加州65法案有害物質清單中的物質時,可能給消費者造成曝露風險,生產商和經銷商必須在產品上張貼警告標簽”。企業如違反該要求可能面臨訴訟、高額賠償等風險。 針對加州65法案新要求,SIT可提供全面專業的培訓、咨詢及測試服務,助力企業以更合理的成本滿足法規及市場要求,順利進入美國市場。
|
|
|
|